我市全面强化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7-12-15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通过自动喷淋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资料图片。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为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大气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江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要求,到本月底,我市将实施相较此前更严格的防控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目标: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

    冬春季节是我市大气重污染高发时期,进入冬春季节,由于降雨减少,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方案》工作目标是突出抓好今冬明春颗粒物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我市PM2.5浓度12月份不高于34微克/立方米,全年平均浓度继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明年空气质量改善开局良好。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意识和使命感,切实落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举措,开展综合控制,积极防止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市。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和鹤山市沙坪街道、雅瑶镇、桃源镇被确定为核心防控区;其余区域被确定为协同防控区。《方案》实施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其中,12月12日至本月底确定为严格防控时段;12月12至14日、12月22至25日、12月28至30日为重点防控时段。

    严格防控时段: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

    根据《方案》,在严格防控时段(12月12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实施更严格的防控措施。

    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核心防控区内火电、玻璃、陶瓷、印染、制革行业重点企业限产50%以上,化工和喷涂加工重点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限产50%以上;协同防控区内上述行业重点企业限产30%以上。

    加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核心防控区内的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的各类工地,下同)停止干料搅拌、基坑挖掘等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等主要产生扬尘工序,工地在进行其他工序的施工作业期间,工地围墙周边等固定自动喷淋设施保持开启。

    协同防控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现场围蔽、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强化道路洒水作业,延长洒水时间,提高洒水频次,环市、白沙、江南、会城、沙坪街道及今古洲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重点路段每天6:00至24:00洒水频次不少于9次,雾炮喷洒频次不少于3次。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严查露天烧烤,流动烧烤摊要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加强餐饮油烟管理,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停业整治。

    重点防控时段:核心防控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停工

    在重点防护时段(12月12—14日、22—25日、28—30日),除严格落实严格防控时段的所有措施外,还要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核心防控区内除平板玻璃制造外的玻璃行业,以及陶瓷、印染、制革等重点企业全部停产,化工和喷涂加工重点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全部停产;协同防控区内化工和喷涂加工重点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限产50%以上,其它重点行业企业限产50%以上。

    核心防控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全面停工,对场内裸露地面、渣土及堆土进行覆盖,对硬底化路面和场地进行清洁和冲洗,防止产生扬尘;协同防控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干料搅拌、基坑挖掘、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等产生扬尘作业,监管责任单位每天对辖区工地巡查一次,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

    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提高洒水频次,环市、白沙、江南、会城、沙坪街道及今古洲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重点路段每天6:00至24:00洒水频次不少于12次,雾炮喷洒频次不少于4次。核心防控区内泥头车禁止上路行驶。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

    《方案》要求,明年第一季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要深化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机制,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扬尘等面源、机动车、垃圾秸秆禁烧等污染行为加大防控和打击力度。

    举措:强化执法监管 加强督查督办

    为保障《方案》实施,我市将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整治行动,加大涉气企业现场检查频次,采取明查、暗查、突击夜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一一落实管控要求。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确保各项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组织七个督查组对三区四市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地方整改落实到位。市环境保护局七个专项督导小组要在重点防控期内,坚持对各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